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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洋高新区(青岛中央活力区)海洋装备产业园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人:ADMIN    来源:青岛胶州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8/27

青岛海洋高新区(青岛中央活力区)海洋装备产业园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岛海洋高新区(青岛中央活力区)海洋装备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园区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青岛海洋高新区(青岛中央活力区)海洋装备产业园

规划时限:2017~2022年

规划概况:青岛海洋高新区(青岛中央活力区)海洋装备产业园位于胶南街道办事处,东至山体线,南至疏港高速,西起青连铁路,北起小黄山山体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平方公里,其中产业发展聚集区7平方公里,科研孵化区海创小镇3平方公里。

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为:海洋机械装备、海洋电子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科技服务、文化旅游。规划到2022年形成国内具有竞争力的海洋装备产业聚集区,区内产值达到74亿元以上。

二、环境影响分析

1、建设期

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作业噪声和施工对陆域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活动的实施对环境的改变,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中的各类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等可能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影响:废气主要是海洋装备产业园内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尾气,园区各企业工艺尾气经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园区主要废气污染物对园区内、外近距离村庄敏感点的预测值均达标,园区建设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即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园区的建设是可行的。

(2)地表水环境影响:园区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的排水系统。园区内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园区内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一部分作为中水回用于园区绿化、道路喷洒;其余排至风河。

经预测可知,园区废水经中科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风河,园区外排废水对周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园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赋存与基岩风化裂隙水,基岩裂隙水受岩性特征和风化程度影响,属于弱-中等透水层,渗透性能相对较差。园区生产及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不开采地下水,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园区地下水产生影响,根据事故状态下发生渗漏时对地下水的影响预测结果,其影响程度及范围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性质,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一般处置原则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园区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噪声环境影响:区域噪声源较多,主要以工业和交通声源为主,各个企业应对企业内的声源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噪声应严格按照允许的作业时间施工;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道路交通噪声能够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在道路两侧实行绿化工程,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植物合理搭配,形成绿化林带后,可望有效减噪。

(6)生态环境影响:园区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区内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同时有效降低生产企业无组织废气对园区内、外敏感点的影响;通过加强管理,严格防渗,进园区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对土壤质地性状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影响:随园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危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量将有所增加,环境风险将增加。因此,从园区内所涉及危险品项目的设计施工、储存、运输、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减少环境风险。园区应制定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防控体系,建立企业、园区、社会三级联动体制,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从环境控制的角度来评价,经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对环境污染,其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以防范的。

 

三、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园区内环保措施主要依托各企业自建环保处理设施、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污水管网将区内废水送至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生产用热依托现有明月热电厂;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置原则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园区的环保设施依托园区各企业自建环保设施、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减少了投资,也保证了处理的稳定性。环保措施可行,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入园项目建设时针对工艺尾气安装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2)园区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园区内污水管网排入中科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一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其余废水全部排入风河。

(3)合理布局工业区、办公区等,根据噪声防止要求合理选择绿化种树,功能区之间建设绿化带。确保园区各功能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4)园区内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

(5)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指标》(GB18599-2001)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确保园区内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

园区规划重点发展海洋机械装备、海洋电子、海洋新材料和海洋科技服务等产业。通过对园区的分析,化工园区选址较为合理、建设与各级规划相协调、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区内采取的各种环保措施可行。综合分析园区的开发建设可行,化工园区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对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六、查阅环评文件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西海岸新区海洋高新区管委(联系人:祝科长0532-85161097)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初稿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及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西海岸新区海洋高新区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祝科长

联系电话:0532-85161097

邮箱:86612987@163.com

联系地址:西海岸新区深圳路181号黄岛区政府大楼412室

 

 

 

 

发布单位:西海岸新区海洋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5日